託運行李額度
:: 件數制度
適用區域
1.只要旅遊經由北、中太平洋航線,往返於第三區(亞洲地區、西南太平洋地區),和美國、加拿大、墨西哥、巴拿馬、祕魯、玻利維亞、阿根廷、巴西、智利、巴拉圭、烏拉圭之間皆適用;但自墨西哥、巴基斯坦、新加坡啟程者不適用。(註:若從新加坡飛往美國,則適用。)
2.自台灣出發,前往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皆適用。
免費託運行李
頭等客艙 免費託運行李兩件;每一件重量不超過32公斤,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。
華夏客艙 比照頭等客艙。
經濟客艙 可免費託運行李兩件,兩件行李併量之三邊總和不超過269公分,每一件託運行李重量不超過32公斤,且三邊總和不超過158公分。
註1:自2008年4月15日起經濟艙免費託運行李之額度將由32公斤調整為23公斤,件數與行李併量之三邊總合仍維持不變。經濟艙託運行李介於23~32公斤之部分則需支付TWD 800或其他等值貨幣之超重費用。上述調整以旅客於2008年4月15日﹝含﹞之後所開立之機票為取決標準。
註2:遇旅客行程需續接北美洲地區各航空公司時,其免費託運行李限額或有不同之規定,旅客應遵照該續程航空公司之行李規定辦理。
:: 重量制度
適用區域:
1.適用於華航所有航線,除了A項所述適用行李件數制度。
2.全程(列於同張機票中)搭乘本公司班機往返地位於美國者,則仍適用行李件數制度。
3.全程(列於同張機票中)搭乘本公司班機往返地位於加拿大者,旅遊途中於第三區(亞洲地區、西南太平洋地區)停留再出發時,若停留時間未超過兩個月,則仍適用行李件數制度。惟若採用重量制度對本項旅客較有利時,亦可適用重量制度。
免費託運行李
1.頭等客艙:40公斤
2.華夏客艙:30公斤
3.經濟客艙:20公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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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以上票價均不含機場稅,由於各國機場規定不同,如在尼國起飛為US$35。
2. 由於航空公司票價隨時有可能變動,本站票價亦隨之更動,如有不便之處,請多包涵!!
1.以上票價均不含機場稅,由於各國機場規定不同,如在尼國起飛為US$3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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